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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风采

贺州中院:司法为民践初心 文明花开耀天平
发布日期:2025-06-17 | | 责任编辑: 字号: A+ A- A

司法为民践初心文明花开耀天平

——“全国文明单位”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纪实

2024年7月1日,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讲清廉故事·树勤廉新风”清廉读书分享会暨“回顾入党历程·追忆入党初心”主题活动,党员代表分享红色书籍,畅谈学习心得。

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四个坚持”为引领,开展文明创建工作,实现司法审判与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度融合。通过统筹推进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工作,该院不仅提升了司法服务水平,更打造了具有法院特色的文明建设品牌。

在全体干警的共同努力下,贺州市中院先后获评全国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第一届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先进集体、2016—2020年广西法治建设先进集体等。今年5月23日,在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上,该院再创佳绩,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党建引领,铸就文明创建“红色引擎”

“我宣誓,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2024年7月1日,贺州市中院各党支部的党员干警在该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发明的带领下,面向党旗庄严宣誓,铿锵有力的誓言回荡在法院大厅。

党建作为引领文明创建的“红色引擎”,贺州市中院通过构建“1+5+N”品牌矩阵体系,即以院机关“公平卫士、正义先锋”总品牌为引领,统筹5个基层法院和N个党支部特色子品牌,实现了党建工作与文明创建的双向赋能。通过品牌化建设推动党建与审判业务深度融合,形成了“党建带创建、创建促业务”的良性循环机制。

与此同时,为切实做好文明创建工作,贺州市中院还设立“党员示范先锋岗”,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先进个体带动群体先进,形成示范引领效应。

文化浸润,打造法治文明精神高地

“贺州市中院的廉政文化长廊成为干警们每日前往法庭的必经之路。”该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罗向前介绍。干警们每次经过这里,都能感受到“清正”的标尺和“廉洁”的明镜在时刻警醒自己,激励着他们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

贺州市中院注重以文化育人,通过“一廊一站一院一馆两中心”立体文化建设,实现外塑法院文明之形、内铸干警精神之魂,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创建、崇德守礼等宣传教育中,巧妙地将文化“因子”融入办公区、食堂、生活区等日常场景,使文明理念自然渗透。2021年以来,该院已开展“书香法院沙龙”、文艺汇演、运动会等各类文体活动35场,有效提升了干警文化素养与团队凝聚力。

贺州市中院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先后培育出全区法院“诉服标兵”“法院新锐”黄灵峰、全区法院“办案能手”傅媛等先进典型,激励全院干警学习。同时,实施青年干警培养计划,打造“青年先锋、天平卫士”品牌,通过打造“青年干警天平论坛”学习平台、开设院长课堂、组织专题研讨班、开展廉政教育基地实地教学等多种方式,促进青年干警成长。

审判赋能,以司法实践涵养社会文明

贺州市中院主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实践,以公正司法树立价值标杆,引领向上向善社会风尚,推动司法文明向基层延伸、向社会辐射。

2022年1月11日,贺州市中院召开执行工作会议,在全市两级法院推广“谋快巧惠”执行工作法,构建了执行工作长远发展的工作机制,推动形成了善意文明、巧执得当的良好局面。在具体实践中,该院运用“谋快巧惠”执行工作法成功化解了欣荣星公司系列执行案件,涉及债权人170多名,标的金额超7亿元,既实现了“僵尸企业”的司法出清,又保障了千余名群众的合法权益。该案获得最高人民法院批示肯定,并在全国推广。

该院深入企业开展“暖企服务月”专项活动,主动回应企业关切,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助力企业防范化解法律风险。3年来,累计审结涉中小微企业案件3743件,涉案标的378.07亿元。

智慧便民,传递司法温度彰显人文情怀“您好!欢迎光临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我是您的智能导诉员,很高兴为您服务。如需办理诉讼业务,请点击屏幕上的相应功能按钮。”电子屏幕上,一位面带微笑的虚拟导诉员正以温暖专业的语调,为来访群众提供便捷的诉讼引导服务。

虚拟导诉员的引入,是贺州市中院打造“智慧法院”,落细落实司法便民利民举措的有力探索。

贺州市中院秉持司法为民理念,通过三大举措打造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设立老、弱、病、残等绿色通道,为特殊群体提供优先服务;配置壁挂式公共服务终端、智能云柜、诉讼服务风险评估终端、诉讼服务自助终端等智能化诉讼服务设备,可提供诉讼引导、自助立案、材料提交、文书自动生成等40多项自助服务;构建“线上+线下+24小时”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全天候“不打烊”诉讼服务,使之在细节处感受司法温度,切实提升诉讼服务质效。

法安天下彰正义,德润人心聚和谐。“全国文明单位”既是荣誉,更是责任。站在新的起点上,贺州市中院将恪守“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初心使命,持续巩固和深化文明创建成果,以文明司法为笔,续写司法为民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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