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云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办案团队到涉案采石场回访补填补种情况
在大理,苍山的青翠与洱海的澄澈,是刻在人们心底的风景。2015年起,伴随公益诉讼检察制度的落地,“检察蓝”力量悄然融入这片山水。10年深耕不辍,大理检方深耕生态司法保护一线,以初心践使命、以法治护青绿,在大理生态保护的画卷上留下浓厚的“绿色答卷”。
“2015年来,共立办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192件……”12月4日,在大理州人民检察院召开的“大理州环境资源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十年实践与探索”新闻发布会上,这份“绿色答卷”的成绩格外亮眼——1848件行政公益诉讼案,推动职能部门整改监管漏洞;344件民事公益诉讼案(含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让破坏生态的行为人为损害买单。数字背后,是26630.1吨固体垃圾被清运,是484.8公里被污染的河道重新泛起清波,是908.54平方公里湖泊(水库)恢复洁净,是4123.66亩林地植被重新扎根生长,634.54 万元生态损害赔偿金、829.64万元生态修复费用被追回……每一项数字,都映照出大理山水的变化。
苍山修复
苍山花甸坝的修复,是这份答卷中浓墨重彩的一笔。
曾经,无序放牧让这片高山草甸渐渐失去生机,裸露的黄土格外刺眼。大理州检察机关没有止步于简单调查,而是启动“州县一体化”办案机制,一边向大理市、洱源县政府发出检察建议书,推动科学治理;一边协调法院发出云南省首份生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诉前“禁止令”,及时叫停破坏行为。如今再到花甸坝,连片的绿草覆盖了曾经的裸地,牛羊在划定区域内有序采食,曾经的生态难题,变成了系统治理的典范。发出的检察建议书也获评全国“优秀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书”。
洱海保护
洱海的保护,更是大理检察机关关注的“头等大事”。针对入湖河道污染、农业面源污染、违规建设等问题,68件公益诉讼案件层层推进,逐个破解。在洱源县,地热水资源曾因滥采滥用面临枯竭危机,温泉水温下降、部分泉眼干涸,不仅影响生态,还关乎当地以温泉为依托的民生与产业。检察机关上下联动,深入排查每一处开采点、每一家经营户,通过公益诉讼督促县政府出台管理办法,推动136户地热水经营户全部安装计量设备,6家温泉经营户补全取水许可,44.08万元地热资源税全额查补追缴。如今,干涸的泉眼重新出水,村民们拧开温泉水龙头时,多了一份安心。
流域治理
这份守护,还随着检察官们的脚步走出苍洱,延伸到更广阔的流域。金沙江大理段上,鹤庆、宾川检察院主动与丽江永胜县人民检察院“牵手”,建立跨区域协作机制,联合巡河、共享线索、协同办案,破解了“跨区域污染没人管”的难题。今年4月,针对澜沧江支流黑惠江(大理段)的河流污染、非法采砂、非法捕捞等问题,大理州人民检察院牵头制定专项行动方案,8个县(市)人民检察院同步发力,27件立案案件推动清理河道、整治污染源,让流域重新恢复了往日的清澈。
惩治并行
在生态修复实践中,大理州检察机关还探索出更多“刚柔并济”的办法。办理苍山自然保护区盗伐林木案时,首次提出“碳汇”替代性修复方案,让侵权人通过认购碳汇的方式弥补生态损害,拓宽了修复路径;在巍山县黑惠江非法捕捞系列案中,不仅追究违法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还督促其购买50余万尾鱼苗进行增殖放流。看着鱼苗游入江中,周边村民说:“既惩治了犯罪,又补充了鱼,这样的办案方式我们赞同。”
人文守护
对于传统村落的生态守护,则添了一份“人文情怀”。云龙县诺邓古村,这个有着千年历史的村落,曾因地质灾害隐患、垃圾乱堆、植被退化而“失色”。检察机关联合地质专家实地勘查,督促投入数百万元治理滑坡隐患,布设监测设备,划定危险区域警示线;同时推动绿化清表3587.6平方米,栽种1万余棵绿植,挂牌保护6株古树,清理70余处垃圾乱堆点……如今的诺邓古村,青石板路干净整洁,古民居掩映在绿树间,不仅成功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还入选省级“乡村旅居”典型案例,“守护古村”成为大家的共识。
协同共治
十年护绿,从来不是检察机关的“单打独斗”。大理州检察机关还与大理大学共建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益检察科研实践基地,34名专家为保护出谋划策;深化“河(湖)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机制,157次联合巡河巡湖、133件次办案协作,让治水护林更高效;联合税务部门推出“检察蓝+税务蓝”机制,办理27件环境保护税相关案件;与消防部门建立“检察蓝+火焰蓝”协作,开展156次联合排查、235件次办案协作。
站在新的起点,大理州检察机关的生态守护并未止步。未来,计划向生物多样性保护、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领域延伸,依托“天空地”勘验中心,用无人机、大数据提升监督效能,推动公益诉讼从“治已病”向“治未病”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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