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花落尽子规啼,闻道龙标过五溪。我寄愁心与明月,随君直到夜郎西。”(李白《闻王昌龄左迁龙标遥有此寄》)李白的千古名句,穿越千年风雨,依然在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下称“黔东南州”)的群山间回响;李白对王昌龄这声跨越时空的牵挂,让“龙标故地”——隆里古城,在诗史长河中沉淀下深厚的文化底蕴。凭借独特的历史文化价值,隆里村于2007年获评第三批中国历史文化名村,隆里古建筑群于2013年被列入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隆里古城,坐落在黔东南州锦屏县西南边沿,原称“龙里”,清代定名“隆里”,取“隆盛之理所”之意。但时光的侵蚀、时代的变迁,让这座古城面临挑战:古建筑年久失修、消防隐患凸显、非遗传承后继乏人、古城风貌遭到破坏……就在文化遗产保护步履艰难之际,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检察、提出立法建议等方式,为古城保护提供了坚实的法治力量。
今年12月12日,黔东南州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隆里古城保护条例》(下称《保护条例》)的相关情况。据悉,《保护条例》将于2026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

非遗守护战
延续花脸龙的文化血脉
作为隆里汉文化三大瑰宝之一的花脸龙,由军傩戏演变而来,取材于“蓝季子会大哥赵匡胤”的民间故事,2007年被列入贵州省首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无花脸不舞龙”是它的鲜明标识,表演者脸上绘制的各色脸谱,红、黑、白、黄相映,尽显忠义、刚直、诙谐等性格特质,是古城文化鲜活的符号。
然而,这一珍贵的民俗艺术,曾一度陷入传承危机:县级传承人未享受传承补贴,开展传习活动缺乏资金支持,道具老化、场地简陋;学徒流动性大,年轻一代对传统民俗的兴趣不高,传承队伍青黄不接;传承人因年龄和身体原因,传承能力下降,花脸龙面临后继乏人的窘境。
2023年7月,锦屏县检察院通过“益心为公”志愿者检察云平台,收到了关于花脸龙传承困境的案件线索,遂立案调查。检察官走访花脸龙传承人、传习所负责人,实地查看传习活动开展情况,与相关行政机关负责人座谈,详细了解非遗传承面临的难题,核实了传承人补贴未落实、传承资金短缺、人才培养不足等问题。
2023年8月,依据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规定,锦屏县检察院向文化保护部门发出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建议落实传承人传承补贴发放工作,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督促鼓励传承人收徒授艺,做好传承人考评工作,保障项目接续传承,组织开展展示、宣传、交流活动,扩大花脸龙的影响力。
检察建议发出后,检察机关持续跟进监督,与行政机关保持密切沟通,共同破解整改难题。针对县级非遗传承人补贴标准缺失的问题,行政机关先后4次修改完善《关于核定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资金标准的请示》,经县政府三次专题会议研究,确定补贴标准,为全县87名县级非遗传承人发放补助经费;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座谈暨培训会,签订工作责任状,推动非遗进校园,加强传习阵地建设和人才培养;搭建展示平台,组织隆里花脸龙队参与榕江县“村超”、台江县“村BA”等热门赛事的展示展演,让花脸龙走向广阔舞台。
随着影响力不断扩大,周边县及外省纷纷发来演出邀请,花脸龙成为黔东南州民俗文化的一张亮丽名片。如今的隆里花脸龙,传承局面焕然一新:传承人有了稳定的补贴支持,传习活动常态化开展;年轻一代参与传承的积极性显著提高,学徒队伍不断壮大;花脸龙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大幅提升,每逢节庆,古城里锣鼓喧天,戴着各色脸谱的表演者舞动长龙,“龙头跟着龙尾跑”的热闹场景,再次成为古城一道动人的风景线。

城墙保卫战
修复千年屏障的历史伤痕
隆里古城城墙,始建于明洪武十九年(公元1386年),是古城军事防御体系的核心,也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隆里古城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座见证了600余年风雨的“军事屏障”,因长期缺乏系统管护,变得伤痕累累:部分城墙因雨水侵蚀,墙体开裂,已产生多处坑洞,最大处直径达50厘米,面临毁损的风险,还有部分墙体上长满爬山虎,其根系在近100平方米的墙体上肆意生长,不断侵蚀墙体结构;更有10余处宣传横幅、监控摄像头用铁钉固定在城墙上,铁钉深深嵌入砖石,留下一道道难以愈合的“伤口”。
2024年4月,锦屏县人大代表带着群众的期盼,向检察机关反映隆里城墙亟须修缮的问题。锦屏县检察院高度重视,经实地勘查、询问相关人员,查明了城墙破损的位置、程度及原因,同时走访人大代表、文物专家、当地村民,调取相关文物保护资料,厘清行政机关的监管职责。
2024年5月,根据文物保护法、《贵州省文物保护条例》等规定,该院向文化保护部门发出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督促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对隆里古城城墙进行修缮,消除安全隐患,恢复文物原貌。
收到检察建议后,文化保护部门迅速行动,制定专项修缮方案。专业施工队伍进驻古城,对开裂古城墙墙体和坑洞进行修补加固,更换破损的墙砖,定期对古城墙墙体上的附着植物进行修剪清理,避免植物根系侵蚀墙体;彻底清除城墙上用铁钉固定的各类广告牌、宣传横幅10余处,移除了用铁钉固定在城墙上的摄像头并就近妥善安装,同时对墙体破损部位进行精心修复。
2024年8月,锦屏县检察院邀请提出建议的县人大代表、具有文物知识的“益心为公”志愿者及群众代表,共同来到古城墙下“现场阅卷”。看着修缮完好的城墙,人大代表和群众纷纷点赞,一致认为隆里古城城墙已得到有效保护。

风貌守护战
守住古城的“颜值”与“气质”
古城的风貌,是历史的“活化石”,一旦破坏便难以复原。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部分村民为改善居住条件,在古城保护范围内擅自新建、扩建房屋,现代建筑的钢筋水泥与古城的青瓦木梁格格不入;部分传统民居年久失修,墙体开裂、构件腐朽,在风雨中摇摇欲坠;古街古巷里,临街搭晾衣物、堆放杂物的现象屡见不鲜,破坏了古城的整洁与雅致。更令人忧心的是,古城内消防设施老化、管线敷设不规范,木质结构的房屋一旦失火,后果不堪设想。
2025年5月,锦屏县检察院开展“文物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行动”,干警化身古城“守护者”,一次次深入隆里古城,与乡镇工作人员、村民、游客促膝长谈,全面排查古城的村容村貌、自然景观、基础设施、人文古迹、消防安全等情况。10余次的走访调研,6条线索的精准摸排,让检察官摸清了古城保护的“症结”所在。
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锦屏县检察院精准发力,向住建、应急等相关行政机关发出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直指监管漏洞,明确整改要求:整治违建、完善消防设施、规范管线敷设、加强风貌管控。
为推动古城保护各项措施落地,检察机关主动与行政机关沟通协调。经多方合力,古城风貌焕然一新:80余处违规搭建的铁皮棚、塑料棚被依法整改,更换灭火器300具,完成隆里古城内外主要街巷弱电线路“蜘蛛网”整治,重点对废旧线缆清理、线缆和箱体安装不规范,强弱电交叉等情形进行整治,共清理废旧线缆约8000米,整理弱电箱20余个,捆扎和固定凌乱线缆400余处。
今年10月,锦屏县检察院开展“隆里古城保护回头看”专项行动,跟踪检查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如今的古城,“丁”字形格局依旧完整,传统建筑风貌如初,溪流映着青瓦白墙,古街古巷整洁有序,尽显千年古城的韵味与气质。
据了解,2021年以来,锦屏县检察院共受理涉及隆里古城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7条,立案17件,发出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17份,为古城筑起一道坚实的“防护墙”。

立法护航
构建古城保护的长效机制
文物古迹是不可再生的文化瑰宝,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离不开制度保障与法治护航。锦屏县检察院在办理隆里古城相关公益诉讼案件过程中发现,行政机关怠于履行依法保护职责,有关破坏隆里古城的问题持续存在。古城保护规划不健全、职责不明确、措施不到位等制度性问题,亟须从立法层面加以规范。
为此,检察机关以办案实践为基础,就隆里古城保护问题开展专项调研,形成《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护航隆里古城保护工作情况及立法建议专题报告》,详细阐述了古城保护面临的严峻形势,提出制定专门保护条例的立法建议,得到了人大部门的高度重视。
在立法过程中,检察机关全程参与,结合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提出将公益诉讼条款纳入专门保护条例的建议,明确规定“对破坏古城历史风貌、文化遗产、生态环境等,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有关机关和组织可以依法提起公益诉讼”,为公益诉讼监督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同时,检察机关还针对古城保护范围划定、保护措施制定、法律责任设定等关键问题,提出了一系列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建议。
今年10月30日,黔东南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保护条例》;12月3日,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保护条例》。
《保护条例》的出台,标志着隆里古城保护工作进入法治化、规范化的新阶段,将公益诉讼条款纳入《保护条例》,彰显了公益诉讼在文物文化遗产保护中的制度优势。
如今在隆里古城漫步,巍然屹立的城墙,错落有致的民居,街头舞动的欢快花脸龙,三街六巷间弥漫的烟火气息,仿佛都在诉说着千年古城的浪漫故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