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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风采

嵩明检察“全链条”解纷 破解轻伤害案件治理难题
发布日期:2026-04-29 | | 责任编辑: 字号: A+ A- A

春日暖阳下,嵩明县某村委会调解桌前,因宅基地排水沟积怨已久的老张与老朱握手言和,一场险些让邻里反目成仇的轻伤害纠纷就此化解。这是嵩明县人民检察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破解轻伤害案件治理困局的一个缩影。

 

百余案件折射基层治理之困

2023年至2025年,嵩明县人民检察院共受理轻伤害案件178件209人。此类案件虽多由琐事引发,却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与基层和谐稳定。

“这些案件大多不是孤立的突发事件,而是长期积怨的集中爆发。”承办检察官介绍,案件诱因高度集中于邻里纠纷、家庭矛盾、日常口角等,其中邻里间因宅基地、排水沟、土地边界等问题引发的纠纷占比超六成。老张与老朱便是典型——双方因排水沟使用积怨已久,即便村委会曾促成书面约定,仍因一方“毁约”升级为互殴。并且,案件当事人多为农村老年人,这类群体情绪易冲动、对行为后果认知不足,赔偿诉求分歧大,加之长期积怨,极易陷入调解僵局。单纯司法惩戒难以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案结事不了”成为突出问题。

同时,轻伤害案件办理暗藏多重梗阻。一是证据固定滞后,案发初期多按治安纠纷处置,关键证据易灭失,导致退查率高、办案周期拉长;二是矛盾化解不深,部分案件调解流于表面,申诉、二次冲突风险仍存;三是源头预防缺位,小纠纷未及时疏导,最终升级为刑事案件,群众遇事冲动、以暴制暴的观念尚未根本扭转。“如果机械办案,简单地‘一捕了之’‘一诉了之’,不仅无法解决根本矛盾,还可能让邻里反目、家庭破裂。”承办检察官坦言。

 

“前端—中端—末端”全链条破局

面对治理难题,嵩明县检察院探索 “前端介入—中端化解—末端治理”全链条工作模式,兼顾法理情,实现矛盾就地化解。

前端筑牢证据防线。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对轻伤害案件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及时固定现场痕迹、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等核心证据。办案中既核查伤情事实,更深挖矛盾根源,以精细化审查提升办案质效,防止证据瑕疵影响纠纷化解。

中端多元协同解纷。推行检察主导、多方参与的立体化调解机制,将调解现场设在村委会、田间地头,联合村社干部、乡贤、人民调解员共同发力。三年来,该院轻伤害案件认罪认罚适用率达 86.3%,大量冲突实现握手言和,真正做到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

末端精准司法处置。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主观恶性大、施暴情节恶劣的案件依法从严追诉;对民间矛盾引发、达成和解的初犯偶犯,依法给予改过机会。2023年以来,共对64件73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并通过公开听证接受代表委员、律师监督,以公开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同步开展普法教育。

 

“办理轻伤害案件,既是检验检察履职能力的‘试金石’,也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嵩明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院通过全链条治理模式,将检察监督与基层社会治理深度融合,实现了“办理一案、化解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

下一步,嵩明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践,完善轻伤害案件办理机制,通过常态化矛盾排查预警、针对性法治宣传、专业化解纷队伍建设等举措,从源头减少案件发生,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护航平安嵩明、法治嵩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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