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玫代表走到学生中间宣传法律知识
刚刚过去的2017年,对于我而言,无疑是“收获年”。于生活而言,我再次当妈妈,成为两个孩子的母亲;对于工作而言,这一年我先后获评“守望正义——群众最喜爱的检察官”“全国模范检察官”等荣誉称号。更让我骄傲的是,新年伊始,我当选为重庆市第五届人大代表。
在今年的重庆两会上,我提出了自己当选人大代表后的第一份建议《应建立全领域全过程的未成年人司法专业化体系》。
之所以选择提这样一份建议,因为这是我感触最深、思考最多的问题。我的本职工作是一名检察官,从事未检工作已有十余年,我亲眼见证了重庆市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司法专业化上的尝试。最初,“莎姐”就是由我所在的大渡口区检察院青少年维权岗的7名检察官组成,我与未成年人打交道13年,总是和我的同事一道,尽一切可能为那些迷失的孩子提供帮助。“莎姐”在2012年被市检察院在全市检察机关推广,三级检察机关均建立了莎姐青少年维权岗。统计数据显示,大渡口区青少年全年涉罪人数连续几年是个位数,而在2004年,这一数字是62人。
在准备这份建议的时候,我又回想起了一幕幕往事。2012年,15岁的小文(化名)讲哥们儿义气,刺伤他人造成脾脏破裂的严重后果。小文被附条件不起诉后,我联系社区工作人员和团委干部组建了专门的帮教考察小组,继续着帮扶帮教工作。先是联系学校,让他重返学校学习。我坚持通过书信、走访等方式引导他,可小文最终还是辍学了。我没有放弃,联系心理咨询师,找到小文性格变化的原因,为小文作一次心理辅导。终于,他又找到一份自己喜欢的工作。
在帮教过程中,我也逐步发现了一些问题。我们遇到的小文这样的孩子,大多数是失学脱管的未成年人,这些孩子让我看到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尤其是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化支持体系尚不健全,未成年人帮教帮扶力量较为分散。这些思考,我都写进了建议里。要想解决力量分散的问题,我建议由重庆市委相关部门牵头,推动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的司法全过程,均成立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专门机构,推进未成年人司法办案机构的专门化和办案活动的专业化。将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化支持体系纳入社会综合治理体系进行统筹谋划,探索建立专门的职能部门(如未成年人事务管理局)统筹负责未成年人工作,将分散在共青团、妇联、民政、关工委等部门的未成年人保护职能予以整合。建议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年度政务考核范围,推动政府购买专业青少年事务社工服务尽早落地。全面推广彩虹帮教模式,及时将未成年人转介至专业的社工组织,让涉罪未成年人接受专业的帮教帮扶、职业培训,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
作为一名检察官,今后,我将结合本职工作,把履职重点放在关爱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上。
(梅玫/口述 本报记者李立峰/整理)
(梅玫系重庆市人大代表、重庆市大渡口区检察院检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