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看待丑化恶搞革命烈士的行为?军人为何依法优先?统编教材中英雄模范是否越来越少……这些近年来屡被热炒的问题,都与全民国防教育有关。5月31日,省委党校举行第14次“国防教育周”压轴活动,邀请国家国防教育办公室副主任陈军大校来宁,围绕加强新时代全民国防教育,为第14次省管干部暨第7期县处级干部国防教育培训班学员授课。 详情>>...
导读: 言论自由是具有阶级性的。西方国家的言论自由是建立在认同资本主义体制和资产阶级普世价值观的前提之下的,社会主义中国的言论自由也理应建立在认同社会主义体制和社会主义价值观的前提之下。 详情>>...
5月30日上午,南阳市教体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该地区中招政策,对普通高中报名、志愿填报、考试、录取、规范招生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子女,按照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按照录取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 公安烈士子女考生最高可降低70分录取 “按照国家公安部、教育部照顾政策,今年参加中招考试的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子女,从原来照顾20分录取更改为按照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南阳市教 详情>>...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的颁布实施,以及一些污辱英烈者受到法律的惩处,人们逐渐认识到,英烈是伟大精神的生动载体,维系的是历史记忆,标识的是当下的价值坐标,指引和彰显着国家与民族的精神走向。通过国家意志来褒扬和维护英烈精神,是民族复兴的必然要求。 详情>>...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青年职工爱国主义教育,激发青年职工牢记革命先烈,增强青春建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5月29日,长江宜昌航道局团委联合三峡通航管理局、宜昌海事局、长航公安宜昌分局、长江宜昌航道工程局等多家长航在宜单位,以“不忘初心跟党走 青春建功新时代”为主题,组织青年职工开展了三峡区域团建活动--致敬英烈活动暨道德讲堂活动。 详情>>...
5月21日,淮安市人民检察院对居民曾某在微信群发言侮辱消防烈士谢勇的违法行为,依法提起侵犯英烈名誉权的民事公益诉讼。经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实,这是《英雄烈士保护法》今年5月1日实施以来,全国首例由检察机关提起的侵犯英烈名誉权民事公益诉讼案。2018年5月12日下午,淮安市清江浦区恒大名都小区一幢高层住宅楼发生火灾,消防战士谢勇在灭火时将自己的空气呼吸器让给他人用,自己被浓烟熏呛从高楼坠落,经抢救无效不幸牺牲,年仅21岁。 详情>>...
摘要:该案可以说是今年5月1日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后,由英烈家属作为原告起诉侵权者的第一案。该案的主要意义在于给对英烈实施侮辱、丑化、亵渎、诽谤等侵权行为的组织和个人予以警示。 详情>>...
各国高度重视对英雄烈士的保护,从法律制度层面积累了丰富经验。我国英雄烈士保护法5月1日起正式施行。法律从行政、民事和刑事方面加强对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保护,禁止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的事迹和精神,美化、宣扬侵略战争和侵略行为,将受到依法惩处直至被追究刑事责任。本文特介绍域外相关法律制度,敬请关注 详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禁止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公共场所、互联网或者利用广播电视、电影、出版物等,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将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用于或者变相用于商标、商业广告,损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公安、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网信、市场监督管理、负责英雄烈士保护工作的部门发现前款规定行为的,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