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2018年4月2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英雄烈士的保护,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传承和弘扬英雄烈士精神、爱国主义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精神力量,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详情>>...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的颁布实施,以及一些污辱英烈者受到法律的惩处,人们逐渐认识到,英烈是伟大精神的生动载体,维系的是历史记忆,标识的是当下的价值坐标,指引和彰显着国家与民族的精神走向。通过国家意志来褒扬和维护英烈精神,是民族复兴的必然要求。 详情>>...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青年职工爱国主义教育,激发青年职工牢记革命先烈,增强青春建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5月29日,长江宜昌航道局团委联合三峡通航管理局、宜昌海事局、长航公安宜昌分局、长江宜昌航道工程局等多家长航在宜单位,以“不忘初心跟党走 青春建功新时代”为主题,组织青年职工开展了三峡区域团建活动--致敬英烈活动暨道德讲堂活动。 详情>>...
5月21日,淮安市人民检察院对居民曾某在微信群发言侮辱消防烈士谢勇的违法行为,依法提起侵犯英烈名誉权的民事公益诉讼。经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实,这是《英雄烈士保护法》今年5月1日实施以来,全国首例由检察机关提起的侵犯英烈名誉权民事公益诉讼案。2018年5月12日下午,淮安市清江浦区恒大名都小区一幢高层住宅楼发生火灾,消防战士谢勇在灭火时将自己的空气呼吸器让给他人用,自己被浓烟熏呛从高楼坠落,经抢救无效不幸牺牲,年仅21岁。 详情>>...
“小伙子早点休息,明天你还要上班。”这是牺牲在工作岗位上的禹凌云留给同事的最后一句话。3月9日,云南省官渡监狱三监区警察禹凌云在夜间值班时,突发心源性疾病,42岁的人生戛然而止。直到去世前,禹凌云仍保持着上身笔直、双眼紧盯执勤台的工作姿势,工作台上摆着他的执勤记录、工作笔记。 详情>>...
摘要:该案可以说是今年5月1日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后,由英烈家属作为原告起诉侵权者的第一案。该案的主要意义在于给对英烈实施侮辱、丑化、亵渎、诽谤等侵权行为的组织和个人予以警示。 详情>>...
一包烟、一壶浓茶,这是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法官助理黄辉每次加班的标配,如果忙到太晚,就直接睡在办公室。在他的办公桌上,一个白色的大茶缸子里还有没喝完的茉莉花茶,可它的主人再也不会端起它了。5月17日上午10点10分,黄辉在工作中突发心肌梗塞,经抢救无效不幸因公殉职,永远地倒在了神圣的法庭上。从倒下到送离,3个小时内在狭窄的法庭门前走廊,挤满了一波又一波的以泪道别的领导和同事。“积极乐观、热情助人、刻苦勤奋、淡薄名利……”这些充满正能量的评价出自黄辉生前的领导同事、亲朋好友。 详情>>...
12日,江苏淮安恒大名都二期19号楼发生火灾。接到报警后,淮安消防支队城南中队前往处置,疏散、解救被困人员。救援中,消防员谢勇从火场坠落,送医抢救无效,不幸牺牲。谢勇,1997年12月出生,2014年9月入伍! 详情>>...
各国高度重视对英雄烈士的保护,从法律制度层面积累了丰富经验。我国英雄烈士保护法5月1日起正式施行。法律从行政、民事和刑事方面加强对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保护,禁止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的事迹和精神,美化、宣扬侵略战争和侵略行为,将受到依法惩处直至被追究刑事责任。本文特介绍域外相关法律制度,敬请关注 详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禁止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公共场所、互联网或者利用广播电视、电影、出版物等,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将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用于或者变相用于商标、商业广告,损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公安、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网信、市场监督管理、负责英雄烈士保护工作的部门发现前款规定行为的,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