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自治区检察院组织开展全区第二轮监狱交叉巡回检察工作动员部署暨业务培训,正式启动全区第二轮监狱交叉巡回检察。此次交叉巡回检察是根据高检院部署要求,旨在进一步推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的监狱巡回检察工作,充分发挥巡回检察尤其是交叉巡回检察制度优势,统筹兼顾疫情防控与法律监督工作两不误。自治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继平出席活动并作动员讲话。
据悉,继2019年自治区检察院对五个监狱组织开展首轮跨地区交叉巡回检察后,自治区检察院于今年9月至11月对钦州监狱、北海监狱、贵港监狱、西江监狱及其派驻监狱检察室进行第二轮交叉巡回检察。
此前,自治区检察院经征求自治区监狱管理局意见,并向自治区疫情防控领导机构报告,制定下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第二轮监狱交叉巡回检察工作实施方案》。
本轮交叉巡回检察在自治区检察院交叉巡回检察组的统筹协调和统一指导下推进,设2个交叉巡回检察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并另设1个督导组对巡回检察工作开展督导检查。
本轮交叉巡回检察的重点是对罪犯死亡事件的处理,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办理,罪犯教育改造的质量和效果,监狱疫情联防联控工作,罪犯合法权益的保障,以及派驻监狱检察工作等开展检察,对每个监狱的巡回检察时间不少于一个月。
本轮巡回检察将充分考虑疫情防控需要,做实做细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充分运用书面审查、视频检察等各种“非接触检察方式”,并妥商司法行政机关和监狱科学安排进入监区现场检察,确保巡回检察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切实把党中央部署和高检院要求落到实处。
黄继平指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全力做好监狱巡回检察工作。坚持“双赢多赢共赢”,在配合中监督,在监督中赢得支持,实现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公平正义的工作合力。主动适应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不折不扣将巡回检察的各项任务贯彻执行好,确保巡回检察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要注重“四个转变”,从注重发现一般性问题向注重发现重大和深层次问题转变,从注重发现监狱执法问题向注重发现背后的相关职务犯罪问题转变,从注重发现和提出问题向注重发现、提出和推动有效解决问题并重转变,从注重对外监督向注重对外监督和自我监督并重转变,通过实现对外监督与自我监督并重,进一步提升监督工作整体质效。要以时不我待的精神,进一步强化素能建设,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坚决做到“打铁还需自身硬”,坚持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还要善于运用巡回检察成果,达到“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的监督效果。要加强总结宣传,同时要严格宣传纪律,讲究宣传策略,全面推动巡回检察不断取得新成绩,打造出具有广西特色的巡回检察亮点品牌。
此次活动还邀请了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刑罚执行处副处长裴建明对监狱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有关内容进行授课和交流。